日前云南省生態(tài)環(huán)境廳發(fā)布了《危險廢物轉移跨省審批辦事指南(完整版)》(報批稿),公示了申請材料目錄,并提出危險廢物轉移跨省審批需符合三個條件:1.接受地省級環(huán)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同意;2.危險廢物接受單位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或相關證明文件)有效;轉移的危險廢物符合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范圍;危險廢物接受單位同意接收并有相應的處置能力;3.危險廢物運輸單位資質符合國家有關危險貨物運輸管理的規(guī)定。另外,該指南還公示了云南省危險廢物轉移跨省審批辦事流程圖。
具體內容如下:
一、受理范圍
申請內容:危險廢物轉移跨省審批許可。
申請人范圍及申請條件:云南省行政區(qū)域內申請將危險廢物轉移到其他?。ㄗ灾螀^(qū)、直轄市)進行貯存、利用、處置的危險廢物產生單位。(跨省移出)
云南省行政區(qū)域內申請將其他?。ㄗ灾螀^(qū)、直轄市)危險廢物轉移到省內進行貯存、利用、處置的危險廢物經營單位。(跨省移入)
不予受理的法定情形:違反相關法律法規(guī)、證照不齊、處于限期整改期間或其他法定不允許開展生產經營活動的情形。
二、設定及辦理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huán)境防治法》(1995年主席令第五十八號公布,2004年主席令第三十一號修訂,2015年主席令第二十三號修改,2016年主席令第57號修改)第五十九條第一款 轉移危險廢物的,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填寫危險廢物轉移聯(lián)單??缡?、自治區(qū)、直轄市轉移危險廢物的應當向危險廢物移出地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環(huán)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移出地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環(huán)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商經接受地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環(huán)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后,方可批準轉移該危險廢物。未經批準的,不得轉移。
《危險廢物轉移聯(lián)單管理辦法》(1999年原國家環(huán)??偩至畹?號發(fā)布,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四條第一款 危險廢物產生單位在轉移危險廢物前,須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報批危險廢物轉移計劃;經批準后,產生單位應當向移出地環(huán)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領取聯(lián)單。
三、實施機關
云南省環(huán)境保護廳
四、許可條件
(一)予以許可的條件
危險廢物轉移跨省審批需符合下列條件:
1.接受地省級環(huán)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同意;
2.危險廢物接受單位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或相關證明文件)有效;轉移的危險廢物符合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范圍;危險廢物接受單位同意接收并有相應的處置能力;
3.危險廢物運輸單位資質符合國家有關危險貨物運輸管理的規(guī)定。
(二)不予許可的情形
不符合予以許可的條件或其他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予許可的情形。
五、政策、技術、數(shù)量限制
本行政許可無政策、技術、數(shù)量限制。
六、申請材料
(一)危險廢物轉移跨省移出申請材料目錄
注:申請材料所需相關文書、表單可在辦理窗口領取或云南省環(huán)境保護廳網站(http://www.ynepb.gov.cn/)下載
七、辦結時限
法定辦結時限:20工作日,申請、函詢、公示時限不計算在內。
承諾辦結時限:14工作日,申請、函詢、公示時限不計算在內。
八、許可收費及依據(jù)
本行政許可不收費。
九、辦理流程
(一)危險廢物跨省移出審批工作流程
1.申請
本省行政區(qū)域內產生單位在云南省危險廢物申報登記及轉移報批系統(tǒng)(以下簡稱“報批系統(tǒng)”)上注冊和申報,并將危險廢物轉移跨省移出申請材料目錄中的8項書面申請材料(以下簡稱“移出書面申請材料”)逐級送達或郵寄到移出地縣(市、區(qū))、州(市)兩級環(huán)境保護部門進行初審和預審,移出地縣(市、區(qū))、州(市)兩級環(huán)境保護部門須出具是否同意移出的明確意見。產生單位將預審通過后的移出書面申請材料送達或郵寄至云南省環(huán)境保護廳一樓政務大廳,同時復印相關申請材料存檔備查。
通訊地址:云南省環(huán)境保護廳(昆明市西山區(qū)廣福路1002號)一樓政務大廳;交通方式:可乘坐第24路,78路,A9路,K15路,Z3路,Z4路,C143路,196路公交車到達。
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及調休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2.行政審查(14個工作日,接受地省級環(huán)境保護部門復函時間不計入承諾辦結時限)
云南省環(huán)境保護廳自收到完整的移出書面申請材料之日(以大廳窗口登記日期為準)起進行行政審查,符合審批條件的,在7個工作日內向接受地省級環(huán)境保護部門發(fā)函征求意見;不符合審批條件的,不予函詢并退回全套資料。
從收到接受地省級環(huán)境保護部門復函之日(以辦公室收文登記日期為準)起,云南省環(huán)境保護廳在7個工作日內作出許可決定。
3.許可決定及送達方式
辦理結果:予以許可的,印發(fā)“云南省環(huán)境保護廳關于XXX公司危險廢物跨省轉移的函”;不予許可的,說明理由并印發(fā)不予許可通知。審批結果在云南省環(huán)境保護廳門戶網站“信息公開”欄目公開。
送達方式:申請人直接到云南省環(huán)境保護廳(昆明市西山區(qū)廣福路1002號)一樓政務大廳領取,或者按申請人申請通過快遞方式送達。
(二)危險廢物跨省移入審批工作程序
1.申請
云南省環(huán)境保護廳受理外省省級環(huán)境保護部門征詢意見函和危險廢物轉移跨省移入申請材料目錄中的8項書面申請材料(以下簡稱“移入書面申請材料”)。云南省環(huán)境保護廳一樓政務大廳對移入書面申請材料進行形式審查。通過形式審查后,云南省環(huán)境保護廳通知本省接受單位,登錄報批系統(tǒng)填報移入申報材料,將移入書面申請材料逐級送達或郵寄到接受地縣(市、區(qū))、州(市)兩級環(huán)境保護部門進行初審和預審,接受地縣(市、區(qū))、州(市)兩級環(huán)境保護部門須出具是否同意移入的明確意見,接受單位將預審后的移入書面申請材料送達或郵寄至云南省環(huán)境保護廳,同時復印相關申請材料存檔備查。
通訊地址:云南省環(huán)境保護廳(昆明市西山區(qū)廣福路1002號)一樓政務大廳;交通方式:可乘坐第24路,78路,A9路,K15路,Z3路,Z4路,C143路,196路公交車到達。
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及調休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2.行政審查(14個工作日)
云南省環(huán)境保護廳自收到預審后完整的移入書面申請材料之日(以大廳窗口登記日期為準)起,在14個工作日內完成行政審查,符合審批條件的,作出許可決定;不符合審批條件的,不予許可并退回全套資料。
3.許可決定及送達方式
辦理結果:自作出決定之日起,擬審批結果在云南省環(huán)境保護廳門戶網站“信息公開”欄目公示,公示時間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予以審批許可的,印發(fā)“云南省環(huán)境保護廳關于同意XXX公司危險廢物跨省轉移的復函”并郵寄至移出地省級環(huán)境保護部門;不予審批許可的,印發(fā)“云南省環(huán)境保護廳關于不同意XXX公司危險廢物跨省轉移的復函”并郵寄至移出地省級環(huán)境保護部門。審批結果在云南省環(huán)境保護廳門戶網站“信息公開”欄目公開。
送達方式:申請人直接到云南省環(huán)境保護廳(昆明市西山區(qū)廣福路1002號)一樓政務大廳領取,或者按申請人申請通過快遞方式送達。
十、許可服務
(一)咨詢
1.咨詢方式
(1)窗口咨詢。地址:云南省環(huán)境保護廳(昆明市西山區(qū)廣福路1002號)一樓政務大廳。
(2)電話咨詢。電話號碼:輻射類(0871)64123086,非輻射類(0871)64103332;咨詢時間:周一至周五及調休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3)網絡咨詢。云南省政務服務網上大廳(網址:http://zwfw.yn.gov.cn)。
(4)信函咨詢。咨詢部門名稱:云南省環(huán)境保護廳行政審批處;通訊地址:昆明市西山區(qū)廣福路1002號;郵政編碼:650208。
2.咨詢回復
通過窗口和電話咨詢的,當場回復;通過網絡咨詢的,15個工作日內在網絡上回復。
(二)辦理進程查詢
申請人可通過云南省政務服務網上大廳(網址:http://zwfw.yn.gov.cn)查詢審批事項辦理進程。
(三)監(jiān)督投訴
窗口投訴:云南省環(huán)境保護廳(昆明市西山區(qū)廣福路1002號)一樓政務大廳110室信訪辦。
電話投訴:(0871)64145230。
網上投訴:云南省政務服務網上大廳(網址:http://zwfw.yn.gov.cn)。
信函投訴:云南省環(huán)境保護廳(昆明市西山區(qū)廣福路1002號)一樓政務大廳110室信訪辦,郵政編碼:650208。
(四)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
自知道審批決定之日起,在六十日內向云南省人民政府或生態(tài)環(huán)境部提起行政復議,也可以在六個月內向西山區(qū)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附件:1.云南省危險廢物轉移跨省審批辦事流程圖
2.云南省危險廢物轉移跨省移出申請表
3.云南省危險廢物轉移跨省移入申請表
附 件1
圖1云南省危險廢物轉移跨省移出審批辦事流程圖
附 件2
辦事流程圖
圖2 云南省危險廢物轉移跨省移入審批辦事流程圖
附件3
云南省危險廢物轉移跨省移出申請表
填表說明:
1、廢物類別、廢物代碼按照國家危險廢物名錄填寫;
2、廢物名稱,指固體廢物的具體名稱;
3、相態(tài),填寫為固態(tài)、半固態(tài)、液態(tài)或其他;
4、危險特性,填寫為:腐蝕性、毒性、易燃性、反應性、感染性或其他;
5、運輸沿途經過的設區(qū)市示例:云南省紅河州-玉溪市-昆明市-曲靖市-湖南省永州市-衡陽市
6、危險廢物接受單位經營范圍:按照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核準的經營范圍填寫;
7、危險廢物運輸單位經營范圍:按照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許可證核準的經營范圍填寫;
8、上年度或上一批次報批及執(zhí)行情況:填寫同類危險廢物上一年度轉移報批量、實際轉移量、接收單位名稱等信息。當年申請轉移危險廢物多次的,填寫上一批次轉移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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