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10日,黑龍江住建部發(fā)布了《黑龍江省城鎮(zhèn)生活垃圾分類標準(征求意見稿)》。
簡單梳理一下,意見稿內容有8個部分,涵蓋了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收集、運輸、處理活動。
四分法——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廚余垃圾、其他垃圾
此外,還有大件垃圾和裝修垃圾,形成“4+2”的垃圾分類體系。
意見稿中按照這幾個分類,列出了一些常用的垃圾內容,以便更好地指導城鎮(zhèn)生活垃圾分類高效推進。
同時,意見稿表現(xiàn)出了垃圾分類方式的高度靈活性,即居住區(qū)、辦公場所、公共場所等可根據(jù)各自生產生活環(huán)境的不同,科學合理地選擇垃圾分類模式。
采取垃圾分類投放管理責任人制度基本上是推行垃圾分類的常規(guī)做法,黑龍江也不例外,意見稿中明確了各場所的管理責任人,也明確了垃圾分類收集容器的分類標志。
生活垃圾分類標志,由4個大類和11個小類組成:
可回收物:紙類、塑料、金屬、玻璃、織物
有害垃圾:燈管、家用化學品、電池
廚余垃圾:家庭廚余垃圾、餐廚垃圾、其他廚余垃圾
其他垃圾
附表中還給出了生活垃圾分類標志大類用圖形符號,小類用圖形符號,以及材料和維護的相關規(guī)定。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意見稿中還有【紙類垃圾投放時宜折好壓平】、【塑料瓶宜用水洗凈瓶內殘留物】、【易拉罐、罐頭盒類宜壓扁】等描述,突出了標準的細致性。
目前,垃圾分類推廣成果正在逐漸顯現(xiàn),養(yǎng)成垃圾分類習慣有了更多基礎條件,也有了民眾支持條件。這表示,按照標準和規(guī)定,實現(xiàn)這種細致操作有了可行性,也是補齊垃圾分類短板,讓資源可再生成為常態(tài)的必然途徑。
就硬性規(guī)定而言,意見稿提出,新鄉(xiāng)新區(qū)開發(fā)和舊區(qū)改造,要同步規(guī)劃、建設以及同期交付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設施。對垃圾分類收集容器的外觀、擺放、設置點等內容均由詳細說明。
意見稿還提出,應建立生活垃圾分類運輸檔案,其內容包括生活垃圾收集的地點、種類、數(shù)量、運輸時間以及目的地等,車輛運營管理責任人對檔案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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