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2018年立法工作計劃公布,涉及水污染防治、生活垃圾分類、海綿城市建設等眾多環(huán)保類立法項,詳情如下: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于印發(fā)重慶市人民政府2018年
立法工作計劃的通知
各區(qū)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
《重慶市人民政府2018年立法工作計劃》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fā)給你們,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請一并貫徹落實。
一、堅持黨對立法工作的領導
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重慶重要講話精神,切實增強“四個意識”,緊緊圍繞統(tǒng)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xié)調推進“四個全面”戰(zhàn)略布局,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將黨的領導貫穿到立法工作全過程,堅持立法工作正確的政治方向,確保立法反映黨和國家各項事業(yè)發(fā)展要求,回應人民群眾關切期待。
二、主動服務全面深化改革
堅持在法治下推進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據。對實踐證明行之有效的改革措施或者改革決策已經確定的制度安排,推動及時制定或者修改完善地方性法規(guī)、政府規(guī)章;對立法條件還不成熟需要先行先試的,按照法定程序取得或者作出授權;對需要為改革決策預留空間的,在立法時留出必要空間。加快重點領域立法,將中國(重慶)自由貿易試驗區(qū)、中新(重慶)戰(zhàn)略性互聯(lián)互通示范項目、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放管服”改革等涉及的立法項目,以及實施“三大攻堅戰(zhàn)”“八項行動計劃”所需的立法項目,作為重中之重,抓緊辦理。
三、進一步提高立法質量
按照“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進發(fā)展、保障善治”的要求,嚴格執(zhí)行有關地方立法的法律法規(guī)和工作要求,進一步提高立法質量。完善立法草案公開征求意見工作,特別是注重聽取行政相對人、利益相關方以及行業(yè)協(xié)會等社會組織的意見,認真研究吸收合理意見。堅持問題導向,統(tǒng)籌考慮各方面利益訴求,科學設計能夠有效解決實際問題、盡可能兼顧各方面利益訴求的制度規(guī)定。建立立法涉及的重大利益調整論證咨詢和爭議較大的重要立法事項第三方評估制度,對重大利益調整和爭議問題認真研究、積極溝通、充分協(xié)商,力爭達成共識。市政府法制辦要全過程參與、指導、督促立法起草工作,在立法審查工作中,注重基本制度設計的科學性、合理性、可操作性,對重大利益調整或者爭議問題要充分研究論證,對不能達成一致或者分歧較大的事項,要提出處理意見,按照程序向市政府報告。
四、嚴格落實工作責任
對列入計劃的審議項目,各起草部門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確工作進度和工作責任,按照計劃的時間高質量地完成起草任務。起草部門的主要負責人,對立法工作中的重點問題要直接協(xié)調、直接督辦。不能按時完成起草任務的,要向市政府作出書面說明;不符合要求的草案送審稿,由市政府法制辦退回起草部門重新研究。預備項目、調研項目的責任部門要積極有序推進立法調研、論證相關工作,形成階段性成果。將立法工作計劃執(zhí)行情況作為重要指標納入各責任部門年度依法行政考核范圍。根據我市經濟社會發(fā)展新形勢新任務,需要對立法項目進行調整的,須按程序報批。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8年2月27日
(此件公開發(fā)布)
重慶市人民政府2018年立法工作計劃
市政府2018年立法工作重點是:圍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重點推進全面深化改革、促進經濟轉型發(fā)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強和創(chuàng)新社會治理、推進生態(tài)文明建設、促進文化事業(yè)發(fā)展、維護社會和諧穩(wěn)定、加強政府自身建設等方面的立法項目。具體安排如下:
一、地方性法規(guī)(41件)
(一)審議項目(6件)
(二)預備項目(17件)
(三)調研項目(18件)
二、政府規(guī)章(33件)
(一)審議項目(6件)
(二)預備項目(14件)
(三)調研項目(13件)
特此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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